民政課 Civil Affairs Section
![]() 主管姓名: 潘文德 學歷: 空中行專
經歷: 里幹事、課員、觀光課長、清潔隊長、建設課長、民政課長 連絡電話: 08-8894532 , 08-8896883 , 0910759883 傳真電話: 08-8893984
電子信箱: 這個 E-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,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業務簡介: 村里自治、代表會、戶政、選舉、地政(三七五約租)、國教、調 解、法律扶助、民防(災害防救、核安)、役政後管、勤務、編 練、役政徵集、墓政、寺廟管理、宗教禮俗、祭祀公業。 各項業務申辦程序: ◎ 調 解 一、 聲請調解方法:
(一)、請向本所服務台或民政課索取「聲請調解書」用紙,自行書寫 後提出 聲請,聲請人如不便自行書寫、得攜帶印章、國民身份 證到公所服務台或調解會,用口頭聲請或請里幹事代為寫聲請
書。 (二)、調解事件,如兩造當事人同意,可由調解委員一人獨任調解,
當事人並得推舉里長、民意代表或親友一之三人列席協停調。 二、 法律扶助服務:連絡電話:08-8896883 (一)、服務事項:
1.為民眾解答法律問題。
2.為鄉鎮市調解疑難案件,提供法律意見。 3.舉辦法律講演。
4.其他法律扶助服務事項。
(二)、服務時間:每月第一個星期一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三十分。
(註:依縣府排定日程至所服務,惟請先以電話連絡確認) (三)、地點:鎮公所二樓會議室。
(四)、屏東縣政府法律扶助律師輪值查詢網址:http://www.pthg.gov.tw
◎役政 一. 緩召申請:
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、全戶戶籍謄 本、保證人身份證印章。 二. 退伍令遺失:隨到隨辦由後備指揮部核發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三. 國民兵證明書:隨到隨辦由本所核發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、照片一
張。 四. 替代役證明書:隨到隨辦由縣政府核發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五. 退伍歸鄉報到:依法服役期滿受理辦理,當事人身份證、報到憑證
卡、退伍令、通報召集人印章。 六. 服兵役證明書:隨到隨辦由本所核發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。
七. 役男出境申請書:隨到隨辦由本所核發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、護 照。 八. 役男兵籍調查:每年一月份辦理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、照片二張。
九. 役男體格檢查:每年不定期辦理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、照片三張。
十. 役男抽籤:每年不定期辦理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、代抽人身份證、
印章。 十一. 役男體位申請複檢: 體位判定後受理申請、由縣政府核定,當事人身份證、印章、醫院 診斷證明。 十二. 役男在營家屬貧困補助申請: 最新年度所得證明、在學證明、殘障手冊低收入戶證明、郵局存摺 帳號。 ◎墓政業務 一、 申請墓地使用許可證 ※ 所需文件:
(1) 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、印章。
(2) 往生者死亡證明書(正本)乙份。
(3) 繳交墓地使用規費(本鎮居民繳交4000元,外地居民繳交20000元)。 (4) 填具申請書、切結書。
※ 申辦程序: 申請人攜帶身份證、印章、往生者死亡證明書(正本)乙份→ 至鎮公所
填具申請書、切結書→至農會繳交墓地使用規費→ 至公所領取墓地使 用許可證。 公墓使用申請書 公墓使用切結書
殯葬許可相關注意事項 二、 申請遷葬之起掘證明 ※ 所需文件:
(1) 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、印章。
(2) 往生者除戶謄本(正本)乙份。
(3) 填具起掘申請書。
※ 申辦程序
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、印章、往生者除戶謄本(正本)乙份→ 至公
所填具起掘申請書→發文後通知申請人領取。 墳墓起掘申請書
屏東縣恆春鎮墳墓整修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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